消费者买了一套房子交了预定金,7月份开盘交了首付款(其实开发商是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开盘),公司的价格原因,房管局和物价局批不了销售许可证,一直拖到10月份才可以签合同,最后经过置业顾问,案场经理,财务核对好需要交的余额,他们都签字,消费者根据他们核对的交了余额,属于一次性付款,然后网签,一起流程手续全部走完,但是后来公司打电话告诉消费者说算错了,还要补2万,说一个优惠的2万没有,结果双方各有说法,再因为消费者在外地没有办法马上去公司解决,后来公司说已经发了三次函给消费者,消费者根本没有收到函,因为公司寄出的电话号码是别人的,结果公司把房子买给别人了,还要没收全部定金,房地产公司还有欺诈消费者提高价格来作为什么优惠等 |